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高等学校全面实施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的指导意见》(浙教高教〔2012〕160号)、《杭州师范大学教师教学能力培养办法(修订)》(杭师大教〔2019〕21 号)和《杭州师范大学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实施方案》(杭师大教〔 2019〕22 号)文件要求,学校将开展青年教师教学能力系列培训。2020-2021学年新进教师入职培训开班仪式定于9月27日下午在仓前校区勤园2号楼勤思报告厅举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作为教师教学能力培养对象:
(一)应届研究生毕业、新录用到我校从事教学工作(含理论教学和实验、实践教学)的在编在岗教师和预聘制教师;
(二)进入我校前高校本科教学经历不足2年,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的教学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三)学校原非教学系列专业技术、行政管理、教学管理等岗位转入教学岗位的相关人员;
(四)连续3个学年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位居学院末尾5%,学院认为需要提高教学能力的教师;
(五)根据实际情况,学校或学院认为有必要安排参加教师教学能力培养的中青年教师。
二、活动安排
时间 | 模块 | 内容 | 地点 | |
9月27日 | 14:00-14:05 | 了解学校 | 学校介绍短片 | 勤园2号楼勤思报告厅 |
14:05-14:15 | 制度解读 | 培养办法和方案 | ||
14:15-14:35 | 人事管理政策 | |||
14:35-14:40 | 教师代表发言 | 已结业教师代表发言 | ||
14:40-14:45 | 新教师代表发言 | |||
14:45-15:05 | 校领导讲话 | 校领导讲话 |
三、有关要求
入职培训经历将作为高校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的学时,是教师转正定级和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的必备条件。请各单位做好组织工作,通知相关教师准时参会。
各学院将报名参加人员汇总后,于9月24日前报教学评估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系人:夏莲芳;联系电话:28865679)。
人事处、教务处
教学评估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