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2-14 浏览次数:20250

各学院(部):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学生评价实施办法》文件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课堂教学质量网络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本学期承担普通本专科课堂教学任务的所有任课教师

二、参评人员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三、测评时间

12月17日8:00--12月23日16:30

四、评教方式

通过杭州师范大学教务管理平台的“教学质量评价系统”进行网络评价。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加强组织发动,确保评教参与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价任务。

2.为了保证本科课堂教学质量信息的准确性,请于评教前再次确认实际上课教师与下任务时教师的一致性。

3.各学院将《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系统使用指南》(见附件)转发给学生,并组织学生认真阅读,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自行网上评价。

联系人:教务处,刘老师,28867529

 

附件: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系统使用指南.docx


  

教务处            

2021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