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学生评价实施办法》文件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课堂教学质量网络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本学期承担普通本专科课堂教学任务的所有任课教师
二、参评人员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三、测评时间
12月17日8:00--12月23日16:30
四、评教方式
通过杭州师范大学教务管理平台的“教学质量评价系统”进行网络评价。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加强组织发动,确保评教参与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价任务。
2.为了保证本科课堂教学质量信息的准确性,请于评教前再次确认实际上课教师与下任务时教师的一致性。
3.各学院将《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系统使用指南》(见附件)转发给学生,并组织学生认真阅读,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自行网上评价。
联系人:教务处,刘老师,28867529
教务处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