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3-04 浏览次数:3462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教师教学能力培养办法(修订)》(杭师大教〔2019〕21 号)和《杭州师范大学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实施方案》(杭师大教〔2019〕22 号)文件要求,现对第十二期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开始培养的青年教师进行结业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开始培养的教师。

二、考核内容

(一)教学设计和教学 PPT

培养教师应完成主讲本科课程 1/2 学时以上的教学设计和教学 PPT ,即不少于8个教学设计和教学 PPT。因前期已审核2个教学设计和教学 PPT,请培养教师于3月18日前将剩余6个教学设计和教学 PPT交至所在学院教务科,学院收齐后电子稿交学校审核。

(二)试讲考核

教学设计和教学 PPT经审核通过后培养教师方能参加试讲考核。教务处将于4月份组织试讲考核。试讲考核采用现场讲课的方式,专家评委进行评分和指导。

1.试讲时间:20分钟。

2.试讲内容: 由青年教师从其主讲本科生课程中自主选取。

3.试讲要求:提供试讲内容的完整 PPT及教学设计;课堂教学各环节齐全。

(三)审查培养计划的执行情况

培养教师完成所有的培养内容,提交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记录本及学习心得至学院教务科。学院审查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的执行情况,包括查阅青年教师的教案、听课记录(96学时,其中名师观摩课不少于3学时);审核青年教师的微格教学(4学时)和教学实习情况(6学时);审核青年教师的教研活动开展情况(8学时);审核青年教师完成教学管理或学生管理工作情况等。查阅指导教师指导青年教师的有关资料。

学院审查请于5月6日前完成,并提交相关材料:学院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工作总结;杭州师范大学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学员量化考核表(附件1),附上学习心得体会;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情况统计表(附件2)及完成培养的教师上交二寸照一张。

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28865679。

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学员量化考核表.doc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情况统计表.xls

 

 

                                                           教务处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