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教师教学能力培养办法(修订)》(杭师大教〔2019〕21 号)和《杭州师范大学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实施方案》(杭师大教〔2019〕22 号)文件要求,现对第十三期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开始培养的青年教师进行结业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开始培养的教师。
二、考核内容
(一)试讲考核
学校组织试讲考核,试讲时间为20分钟。试讲内容由青年教师从其主讲本科生课程中自主选取。试讲时需提供试讲内容的完整的教学设计和教学PPT,课堂教学各环节齐全。试讲考核形式和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二)审查培养计划的执行情况
学院审核培养教师完成培养计划的执行情况:审核培养教师完成教学设计和教学PPT完成情况;审核培养教师听课完成情况,查阅青年教师的听课记录;审核培养教师的微格教学,以微格教学视频为依据;审核培养教师教学实习情况、参与教研活动情况、参与教学管理或学生管理工作情况等。查阅指导教师指导青年教师的有关资料。
学院审核请于11月20日前完成,并提交相关材料:杭州师范大学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学院考核表(纸质稿)、学院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工作总结、培养教师主讲本科课程 1/2 学时以上的教学设计和教学 PPT(不少于8个教学设计和教学 PPT)、培养教师教研心得或培训心得1篇(不少于1000字)。其他材料学院留存备查。
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28865679。
教务处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