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9-26 浏览次数:2721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教师教学能力培养办法(修订)》(杭师大教〔2019〕21 号)和《杭州师范大学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实施方案》(杭师大教〔2019〕22 号)文件要求,现对第十三期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开始培养的青年教师进行结业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1-2022学年第学期开始培养的教师

二、考核内容

试讲考核

学校组织试讲考核,试讲时间20分钟。试讲内容由青年教师从其主讲本科生课程中自主选取。试讲时需提供试讲内容的完整教学设计和教学PPT课堂教学各环节齐全。试讲考核形式和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二)审查培养计划的执行情况

学院审核培养教师完成培养计划的执行情况:审核培养教师完成教学设计和教学PPT完成情况审核培养教师听课完成情况,查阅青年教师的听课记录审核培养教师的微格教学以微格教学视频为依据;审核培养教师教学实习情况参与教研活动情况参与教学管理或学生管理工作情况查阅指导教师指导青年教师的有关资料

学院审核请于11月20日前完成,并提交相关材料:杭州师范大学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学院考核表(纸质稿学院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工作总结培养教师主讲本科课程 1/2 学时以上的教学设计和教学 PPT不少于8个教学设计和教学 PPT)、培养教师教研心得或培训心得1篇(不少于1000字)其他材料学院留存备查。

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28865679。

附件:杭州师范大学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学院考核表.xls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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